2006年8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进赃六千元 损失逾六万
方建华 何良友

  盗窃电缆得赃款6000元,却给电信局造成6万余元的损失。日前,涉嫌盗窃罪的俞松林、李林芳被兰溪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
  俞松林结识李林芳后,两人趁夜晚带上作案工具来到兰溪市蒋宅,俞松林攀上电线杆剪得一段电缆。他们取出电缆中的铜丝,拿到废品收购点卖得700元。他们共连续作案7次,给电信局造成6万余元的损失,还给电话用户带来诸多不便。